一、培训内容:根据《规定》第十八条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或者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,直至吊销许可证。培训课程从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条例出发,围绕《规定》的实际要求展开,食品安全总监课程分为基础理论课程和能力提升课程,培训采用线上自主学习的形式,利用工作之余的碎片化时间细致深入学习。
(一)理论基础课程: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1、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;2、食品安全系列标准基础知识;3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、检查、管理相关基础知识等方向展开讲解。第二部分 食品生产1、围绕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;2、食品生产一般规定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;3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;4、食品标签及广告合规性判断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讲解。第三部分 食品经营1、围绕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;2、食品经营监督、检查、管理相关基础知识;3、餐饮服务过程管理及食品安全检测、管理体系的应用;4、广告法的主要要求及案例等讲解。
(二)能力提升课程:1、《规定》解读及应用;2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过程控制;3、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介绍; 4、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管理;5、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管理;6、食品配料及成品合规性判断; 7、投诉举报处理及应对建议;8、应急响应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演练。
二、证书颁发及证书查询:1、参加相关课程培训,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《食品安全总监》培训合格证书;2、证书全国通用,联网可查,长期有效;3、培训证书可作为食品安全总监能力培训证明、岗位晋升或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学时证明。
三、收费标准:标准费用:2200元/人(含培训及考核等相关费用);3人及以上团体报名,每人优惠200元。
四、培训对象:《规定》还明确了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、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主要包括:1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;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;2、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、连锁餐饮企业总部;3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、连锁销售企业总部;4、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;5、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;6、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。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职责落实到位,企业需要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、考核,并对培训、考核情况予以记录,存档备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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